DRGs付费等新政下怎么提升药学服务能力?医管者和药师联合出招了
DRGs付费改革的价值在于质量安全,在于成本控制,更在于患者获益。DRGs变革时代来临,医院药学部门要跟临床科室主动配合,共观大势,共谋全局,把握改革脉搏,积极主动参与,才能有所作为。新形势下,医院药学部和药师们都准备好了吗?如何才能扮演好改革推动者的角色?
10月30日,在由湖南省药学会、湘潭市医学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主办,湘潭市中心医院、湖南省药学会基层药学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“DRGs付费等新政下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提高班”上,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欧阳煜,市政协副主席、市中心医院院长曾建平,市卫健委副主任、市医学会会长陈建安,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李绍杰从医管者视角回答了“支付方式改革如何发挥药师价值”的提问,湘雅三医院刘世坤、市中心医院刘湘等8位专家从服务能力提高的不同侧面给出了自己的“方法论”。
DRGs付费改革“狼来了”?
何谓DRGs付费?
DRGs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),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,是根据疾病诊断、治疗方式、年龄、合并症、并发症、疾病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,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。
从患者角度通俗来说,目前看病是做多少检查、开多少药就付多少钱,而实行DRGs付费后,不同患者在医院治疗同一疾病组内的疾病,医保只向医院支付固定数额的资金,多做项目多开药医保不再买单,医院将自行承担超额费用。
医保付费因此由“后付费”向“预付费”转变,DRGs支付围绕价值医疗导向,发挥绩效的指挥棒作用,引导医务人员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,科学、合理、适度诊疗,向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买单,对无效和过度医疗亮出了“红牌”。
湘潭作为全国首批30个DRGs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之一,支付方式改革的“狼来了”,加之药品零加成和集中采购、医保基金监管加强、纠风反腐利剑高悬等政策因素,临床药学如何在“紧日子”中审时度势,积极应对改革新形势?这直接摆在了医管者和临床药师们的面前。
市政协副主席、市中心医院院长曾建平指出,湘潭已全面启动DRGs付费,医院在控制医疗成本、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方面迎来了新的挑战,面临不少新的问题。如何做到既控制医疗成本,又保障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?药学人员适应新形势、新政策,提升药学服务能力,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好关键作用至关重要。
市卫健委副主任、市医学会会长陈建安对全市临床药师寄予期待,希望他们围绕新政策,使药学服务与临床医疗服务相适应,打造出适应湘潭医改、具有湘潭特色的药学服务新模式。要把握新机遇,提升药学服务能力,也要以更实的工作举措,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。
正如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欧阳煜所说,DRGs付费倒逼医疗机构从“规模扩张型”向“质量效益型”转变,本次会议通过互相交流讨论、分享经验,对于临床药师了解政策、提升能力水平,推动我省药学工作在DRGs改革背景下顺利开展,恰逢其时,这也体现了试点城市的担当。
作为大会主席,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李绍杰提出,公立医院要获得高质量发展,其中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药学部门和临床药师的大力参与。在这场大的改革中,药学人员要赶上变革潮流,由原来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管理,用最小的医疗消耗降低临床治疗风险,让患者获益,更好为全体百姓服务。
提高药学服务能力是关键
紧扣“能力提升”这一主题,会议中,8名专家教授的讲课从DRGs付费原则到具体应用实施,从药事管理到循证医学,从慢病管理到医保政策,从药物合理使用到创新药学服务,涉及政策、管理、实践等各个环节,讨论的都是药学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。
面对新形势,专家们有着各自的“方法论”,细听之下,不难总结出他们的共识:药学部门要主动作为、改变观点、转变理念,临床药师要提升服务能力、靠本事吃饭,共同赋能医院绩效管理,向能力提升导向转变。
药学部门从以往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的部门,已逐渐兼具职能管理与业务技术服务的双重功能,成为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。现有的药事管理体系、药学服务模式、药学人员队伍结构也正在经历着深刻变革,在减轻患者负担、降低次均费用、控制药占比、实现合理施治、提升医院经营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愈加凸显。
这其中,临床药师又是提供药学服务的关键要素,是参与临床诊疗、改善医疗质量、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目标不可替代的专业队伍。
湘潭市中心医院临床药学科作为省重点学科,成立40多年来,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安全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,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临床药学工作模式。在DRGs付费实施后,临床药学科不断研究政策、调整思路、改进方法,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和新要求,会上,刘湘、龙靓、肖灿等3位专家与大家分享了经验和体会。